近日台中港警LINE群組撒佈一份「改善事項」回報單,個中一位楊姓警察因備勤時候未在一樓待命,要他「今後不克不及利用備勤時候上廁所」。被指控的南突堤中隊長陳志誠喊冤,指回報單是楊員本身打字,還沒蓋印就在網路誤傳,底子沒這項規定。 台中港警總隊副總隊長莊勝雄表示,一樓原本就有茅廁,楊員因在二樓上茅廁10多分鐘,未在一樓待命,被列為小缺失,但沒被處分,他本人是回報單營業承辦人,本身填寫後,沒顛末中隊長批閱就半開頑笑上傳,成效一再被別傳,弄得本身也很尷尬。 陳志誠說,楊員填回報單改良事項那天,自己正好休假,也還未經過批閱,就放在群組上,昨日有別單元同仁看到,除詢問究竟,還笑說「會紅了」,其實絕不可能如此嚴苛,純屬誤解。
這份8月4日「台中港警南突堤中隊勤務督導改良事項」回報單,內容論述5項督導缺失,此中有一項是楊姓警員履行備勤勤務,未於一樓待命,而是跑到二樓上茅廁,是以被檢討。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警備勤不准如廁-網路瘋傳-22103639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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